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碩士研究生)51名,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試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考核和面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對象:初審通過并報名成功人員。
筆試時間:2023年4月18日(周二)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常州市中醫醫院1號樓七樓學術報告廳
筆試要求: 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筆試分為專業測試和外語能力測試,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0.7+外語能力測試成績*0.3,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筆試成績在常州市中醫醫院網站公布,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若該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筆試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筆試通過人員。
資格復審內容: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各類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4月19日(周三)下午14:00-16:00。
資格復審地點:常州市中醫醫院1號樓七樓學術報告廳
資格復審要求:
⑴ 提供與自身應聘崗位條件要求需要的各類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如身份證、專業方向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現有職稱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等)進行審驗,常州市醫療衛生機構編外工作人員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尚未就業人員,須提供《“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可在常州衛健委網站自行下載),所有審核材料經資格審核人員當場確認后退還原件,留存復印件;
⑵ 若國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中國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書。
資格復審原則上需本人親自到場,如委托他人,須本人簽署委托書及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
根據筆試成績、資格復審結果,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若該崗位合格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面試
面試時間:2023年4月20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地點:常州市中醫醫院1號樓七樓會議室
各崗位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配分比例為:筆試占50%、面試占50%。
二、體檢和考察
1、體檢和考察工作由醫院組織實施。
2、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考生自理。
3、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應側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
5、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原發布招聘簡章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四、聘用
擬錄用人員需在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進編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定要求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不進編人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聘用(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報考人員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4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政策咨詢及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具體工作由醫院組織實施,接受人社部門、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的指導監督。考務工作按照“嚴密程序、合理安排、公平公正”要求組織進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將按考試紀律規定追究責任。
六、本方案由江蘇省常州市中醫醫院負責解釋。
常州市中醫醫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